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包括哪些内容? 为了防止交通事故,保证交通顺适,全面发挥道路的功能,必须设置交通安全措施,根据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、地物的情况,道路上必要时应设置人行跨路桥(包括地下人行横道),栅栏、公路护栏网、照明设施、视线诱导标志,紧急联络设施及其他类似设施。 1. 人行跨路桥 以立体形式使行人或自行车与行车带相分离,以此防止行人横过道的交通事故,也是在过街人流繁密的路段,安装公路护栏网,保证汽车交通安全和顺适的一项重要措施。 选择人行跨路桥和地下人行横道时,要从设置地点的交通状况出发并考虑道路及经济等条件,寻求得到较高的利用率,故事先要充分研究邻近的人行横道、信号机位置,交通规则、信号处理及公共汽车、电车站点位置等。在城市中设置地下人行横道,其利用率及美观均较好,但费用较高,治安维护较困难,故只在以下地区才考虑设置: (1) 在风景区及有历史意义的特殊建筑物附近。 (2) 因有障碍物,人行天桥需提高较多。 (3) 比建天桥造价少,施工有利。 (4) 行人过多,天桥过长的广场等地区。 (5) 风吹积雪天数多的地区。 2. 栅栏、公路护栏网 栅栏、公路护栏网用来防止汽车因失误而驶出路外,以此来保护行人、住宅、构造物等,其次也能诱导司机视线。同时,也用它来阻止行人横过道路,能使行人和自行车与汽车分开,起保护作用。 公路护栏网,防护栅栏有护栏、护索、桁构及管等多种形式,护栅形式的选择应与环境协调并考虑其功能,仅为阻止行人的目的、栅栏可选用管、网锁链等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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